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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刑事律师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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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强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主修刑事专业,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或者是取保候审。王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
    王律师专业主修刑法,致力于法律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法院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 >> 查看更多
 
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8/12/28 10:06:51

一、保外就医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有哪些

(一)性质不同

取保候审:在家中接受接受调查,等待审判。

保外就医:在家中或者医院服刑。保外就医期间记入刑期。

(二)适用对象不同

取保候审适用的

对象是未经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

保外就医适用的对象是经过法院判决正在监狱服刑的人。

(三)适用条件不同

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外就医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

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四)法律后果不同

取保候审:能够遵守规定的,结案后,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违反规定的,没收保证金,令其重新交纳保证金,或者予以逮捕。

保外就医:医疗终结后,重新收监。

下落不明的,按脱逃犯予以通缉。

以非法手段骗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不计算刑期。

(五)保证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人:监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被取保候审人违法规定的及时汇报。

保外就医保证人:承担被保外就医人员的生活费、医疗费。

二、不能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的情况

(一)哪些人不能申请取保候审

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二)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况: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对于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实际申请的阶段不同,取保候审一般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尚未对刑事案件做出宣判之前,而保外就医则出现在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往往还是因为罪犯身患重大疾病,并且威胁到了生命的,

那么才有可能获得保外就医批准,到外面的医院接受相应的治疗,而在保外就医期间也是会计算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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