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网--专业领域法律服务  行业动态 | 联系我们
上海刑事律师
首席律师
上海刑事律师王国强律师
王国强 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手机:13585713918
律师简介更多>>
    王国强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上海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昌鑫律师事务所。
    王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主修刑事专业,对处理各种刑事案件方面有着极其丰富的经验,先后为数百名当事人争取减刑,无罪释放或者是取保候审。王律师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希望为当事人赢得最大的合法利益。
    王律师专业主修刑法,致力于法律研究多年,分析过大量的法院实际案例,掌握了丰富的 >> 查看更多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作用 更新时间:2019/4/12 16:45:23

 案件事实基本查清,相关人员借以到案,侦查机关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移送卷宗并报请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以此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于是便引起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机关(又称公诉机关)对侦查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上报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楚并证据确凿,检察机关将派检察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

确凿的将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不予起诉。在这个阶段里,律师主要是审查各种法律手续是否合法以及复制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更重要的是律师在这个阶段能接触到起诉意

见书和证据材料,能清晰了解到犯罪的涉案数额、伤情等级以及被害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等等重要案件情况。辩护律师根据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时向检察官提出意见,比如:侦查机关上报的涉案罪名是否正确

?在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有无违法取证的行为?侦查机关未注意到或者被忽视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重大情节及证据等等。辩护律师通过与检察官的接触、磋商、研讨进而引导检察官顺着律师的思路前进。如果

没有辩护律师的参与,没有人从与侦查机关相反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检察官对整个案件的判断必然会顺着公安侦查员的思路前进。有了律师参与,更有利于检察官综合、全面、公正的对案件进行审查,从而避免

或者弱化对侦查机关上报的案件材料先入为主思维。
如果案件确实存在较大疑问,律师可以向检察官提出建议,要求撤销案件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释放犯罪嫌疑人,这样就可以尽最大限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因为一旦形成冤假错案,首先也是最大最直接的受害者

便是犯罪嫌疑人。再想纠正案件,势必将会花费几倍、几十倍甚至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另外,由辩护律师出面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沟通谈判,如能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后,让被害人及其家属出具刑事谅解书,将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

大有可为,为最后法院审判阶段做好充分准备的阶段。 



上海刑事律师 王国强律师 手机:18217668868

律师简介 | 刑法知识 | 刑事诉讼 | 刑事辩护 | 刑罚种类 |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