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量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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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常用司法解释与量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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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民刑交叉)法释〔2026〕19号
2026-09-22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共24条,民刑交叉案件审理规则:① 区分「民刑并行」与「先刑后民」,并非一律先刑;② 关联事实(非同一事实)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受理,与刑案分别审理;③ 刑案未结且民事基本事实须以其结果为据的,裁定中止;④ 健全受理—审理—执行全流程衔接(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执行协调),确立「刑破并行」(单位涉刑可同时破产);⑤ 旨在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贪污贿赂犯罪(二)法释〔2026〕6号
2026-05-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职务侵占罪改按贪污罪标准——数额较大 3万元、巨大 20万元、特别巨大 300万元;同步调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等定罪量刑标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释〔2025〕13号
2025-08-2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取消原「3000–1万元」固定数额下限,改采 「数额 + 情节」综合认定;② 「情节严重」按上游犯罪分设:一般上游 50万元,非法采矿、职务侵占等定罪量刑标准较高的上游 500万元,且需同时具备特定情节;③ 事前通谋以共犯论;④ 新增「积极配合追查上游犯罪起较大作用」从宽。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帮信)·两卡法发〔2025〕12号
2025-07-22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两高一部2025年意见:① 调整「情节严重」标准——出售出租本人 3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流水,或电话卡 20张以上;② 明确主观「明知」认定规则;③ 区分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共犯;④ 宽严相济(组织/职业/跨境从严,未成年人、学生、末端从犯从宽)。
保障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辩护人权利法释〔2025〕9号
2025-06-27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辩护权保障关键文件:① 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后,无论是否已会见,监护人/近亲属又代为委托的,受委托辩护人有权会见;② 在押人选择该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应通知终止法律援助;③ 衔接法律援助法,防止以法援干预当事人选任辩护人。
破坏黑土地资源法释〔2025〕7号
2025-05-0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黑土地 三亩以上、其他黑土地 六亩以上 或取黑土 500/1000 立方米,认定刑法342条;② 非法开采矿产黑土以非法采矿罪、严重污染以污染环境罪论;③ 明知盗挖滥挖所得黑土而收购销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
侵犯知识产权刑事(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法释〔2025〕5号
2025-04-2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系统性解释:① 明确「同一种商品/服务」「相同商标」「未经许可」认定;② 降低入罪门槛(标识犯罪、假冒专利、销售侵权复制品);③ 罚金由1–5倍提至 1–10倍;④ 共犯、从重(以侵权为业、特殊时期)、单位犯罪、数额认定等共性问题一体规定。
袭警罪法释〔2025〕1号
2025-01-18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造成轻微伤以上或打砸毁坏、抢夺警车警械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认定刑法第277条第5款「暴力袭击」;②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驾驶机动车撞击,足以致人重伤、死亡的,认定「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处3–7年);③ 从重处罚:致轻伤、致不能正常执行职务造成严重后果、纠集煽动多人、袭击二人以上;④ 仅言语攻击、轻微肢体冲突或摆脱抓捕的一般性抗拒,不属暴力袭击;⑤ 袭击辅警不构成袭警罪,以妨害公务罪论;醉酒袭警应负刑责。
故意伤害罪2025年·两高一部意见
2025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故意伤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① 轻伤即构罪,伤情等级(轻/重/致死)对应量刑区间;② 明确伤情鉴定、因果关系的审查;③ 赔偿谅解、刑事和解从宽的具体把握;④ 正当防卫、相互斗殴的界限。
减刑、假释法释〔2024〕23号
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替代2016年版本):① 「确有悔改表现」四项条件;② 财产性判项(罚金、退赔、民事赔偿)履行情况作为悔改表现考量,有能力不履行的一般不予减刑假释;③ 重大立功、数罪并罚、职务犯罪等特别规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释〔2024〕13号(替代法释〔2015〕16号)
2024-12-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列举十项(恶意无偿处分、虚假和解转让、高价受让减损责任财产、阻碍执行等);② 新增「情节特别严重」五项(虚假诉讼/仲裁妨害、聚众冲击、暴力攻击执行人员、致申请人自杀自残等);③ 裁判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生效后查实可构罪;④ 案外人通谋协助隐匿转移以共犯论;⑤ 拒执赡养费、医疗费、劳动报酬等从重,公诉前/一审前履行可不起诉或从宽。
洗钱罪法释〔2024〕10号
2024-08-2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上游为法定 七类(毒品、黑社会、恐怖、走私、贪贿、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实施洗钱行为即构罪,刑法第191条未设数额门槛;② 「情节严重」(5–10年)= 洗钱数额 500万元以上 且具有多次、拒不配合追缴、损失250万元以上等情形之一;③ 自洗钱入罪。
危害税收征管(虚开等)法释〔2024〕4号
2024-03-2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虚开专票罪限缩——突出打击「利用专票抵扣税款核心功能」的虚开,为虚增业绩、融资、贷款而虚开的不以本罪论;② 逃税罪「数额较大/巨大」= 10万 / 50万,立案前补缴税款可不予追究;③ 假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标准。
执行《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八)法释〔2024〕3号
2024-03-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依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对象由国有资产扩至包括民营企业资产,强化民企平等保护;我国刑法罪名总数仍为483个。
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法发〔2024〕
2024年 · 最高人民法院
在 2021 年意见基础上扩围,新增 危险驾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帮信)、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等犯罪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规则,统一新型多发犯罪的量刑尺度。
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意见(2024修订)2024年·四部门意见
2024-04-1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证监会
① 坚持「零容忍」,应移尽移、当捕则捕、该诉则诉,严格控制缓刑,加大财产刑与追赃挽损;② 全链条打击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证券欺诈;③ 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配资操盘荐股职业团伙一并追责;④ 废止2011年证监发〔2011〕30号版本。
盗伐滥伐林木罪法释〔2023〕8号(替代法释〔2000〕36号)
2023-08-15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① 非法占用并毁坏公益林地 五亩以上、商品林地 十亩以上 构罪(二年内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占,标准减半);② 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一级1株/蓄积1m³、二级2株/2m³ 即构罪,5倍升档;③ 盗伐/滥伐「数量较大/巨大」按立木蓄积、株数、价值认定;④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明知」推定(价格明显过低等)。
污染环境罪法释〔2023〕7号
2023-08-15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严重污染环境」18 种情形(危险废物 3 吨、超标排放、虚假数据、致使公私财产损失 30 万/基本农田5亩/疏散转移5000人等);② 「后果特别严重」升档(100吨、损失100万等);③ 从重处罚(前科、跨境倾倒)与从宽(自首、修复、合规整改)情节。
强奸、猥亵未成年人法释〔2023〕3号
2023-06-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奸淫幼女从重,列举适用较重从重幅度的情形(特殊职责人员、暴力胁迫、侵入住宅/宿舍、留守女童、利用未成年人诱骗、曾因性侵被判刑);② 明确「情节恶劣」「造成幼女伤害」认定;③ 致使感染艾滋病病毒认定「致使被害人重伤」;④ 利用网络实施猥亵的入罪条件;⑤ 严格控制缓刑,依法适用禁止令、从业禁止。
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2023年·两高两部意见
2023-12-28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① 血液酒精含量 80mg/100ml 入罪门槛;② 从重(15 种情形)、从宽(情节显著轻微不诉/免刑);③ 刑事与行政衔接。
取保候审规定公通字〔2022〕25号
2022-09-05 修订 · 公安+检+法+司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 修订):① 保证金起点 1000 元;② 保证人条件;③ 异地执行、监视居住衔接。
危害生产安全(解释二)法释〔2022〕19号
2022-12-19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明确「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行为方式(威逼胁迫、利用职权强制、故意掩盖重大隐患组织作业);② 危险作业罪主体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明确客观方面认定;③ 安全评价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重大失实,按相应罪名定罪量刑;④ 配合消除隐患、认罪认罚的危险作业犯罪可从宽。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法释〔2022〕12号
2022-04-07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修正):①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价值(一级 2 万 / 二级 1 万)"情节严重";② 人工繁育物种从宽。
集资诈骗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释〔2022〕5号
2022-03-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非法吸存(面向不特定对象、承诺保本付息)入罪;② 集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个人 10 万 / 单位 50 万 以上;③ 借新还旧、网络借贷、私募等认定。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法释〔2022〕1号
2022-03-0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 修正):① 假药(含"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② 提供假药按生产销售假药论;③ 妨害药品管理罪。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法释〔2022〕1号
2022-03-0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② 与假药界限。
网络犯罪案件管辖与取证2022年·两高一部意见
2022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① 信息网络犯罪管辖(最初受理/主要犯罪地);② 远程询讯问、电子数据采集。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法释〔2021〕24号
2022-0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病死毒死畜肉、超范围滥用添加剂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② 与有毒有害食品界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释〔2021〕24号
2022-0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含此原料食品,无须危害结果即构罪。
电信网络诈骗(意见二)法发〔2021〕22号
2021-06-17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① 跨境电诈:参加境外诈骗集团,一年内出境赴窝点累计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即便数额难查证,认定诈骗罪「其他严重情节」;② 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支付结算帮助达5张(个)以上,或手机卡、流量卡达20张以上,以帮信罪追责;③ 查扣在案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不足按比例返还。
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21〕21号
2021-07-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通用量刑方法(刑期计算器据此建模):① 依犯罪事实在法定幅度内确定 量刑起点;② 在起点上依数额、后果、次数等增加刑罚量确定 基准刑;③ 量刑情节「同向相加、逆向相减」调节得出 宣告刑;④ 明确 23 种常见犯罪的起点幅度与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等调节比例。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催收非法债务·高空抛物等)法释〔2021〕2号
2021-03-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罪名补充规定(七)》新增17个罪名,明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适用:① 催收非法债务罪(第293条之一)使用暴力、"软暴力"催收高利放贷等非法债务;② 高空抛物罪(第291条之二);③ 妨害安全驾驶罪(第133条之二);④ 危险作业罪(第134条之一);⑤ 袭警罪、冒名顶替罪、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
刑诉法解释法释〔2021〕1号
2021-03-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系统规定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证据(种类、印证、非法证据排除程序)、附带民事诉讼、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等程序,是法院适用刑诉法的总遵循。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释〔2021〕1号(吸收)
2021-03-01 · 最高人民法院
刑诉法解释"附带民事诉讼"编:① 物质损失赔偿范围;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财产的追缴与退赔;③ 精神损害一般不支持。
监察法实施条例2021年·国家监委
2021-09-20 施行 · 国家监察委员会
职务犯罪办案程序:监察调查管辖、措施(留置等)、证据标准、与刑事司法衔接(移送审查起诉)、涉案财物处置;是职务犯罪案件(贪污贿赂、渎职)从监察到公诉的衔接规范。
规范量刑程序法发〔2020〕38号
2020-11-05 施行 · 两高三部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① 量刑建议、量刑调查、法庭量刑辩论;② 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说理;③ 缓刑/禁止令建议。
正当防卫法发〔2020〕31号
发布机关:两高一部 · 类别:定罪量刑 / 专项适用
①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矫正“谁死伤谁有理”,明确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限度四大条件;② 正当防卫前提为存在不法侵害(含违法行为),防卫时间立足防卫人情境、按一般社会认知判断,不苛求事后理性;③ 界分防卫与互殴: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综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与行为性质;④ 防卫过当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实施特殊防卫致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
侵犯商业秘密罪法释〔2020〕10号
2020-09-14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① 给权利人损失或违法所得 30 万 以上;② 盗窃/贿赂/欺诈/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③ 2020 新增标准、明确保密义务。
依法惩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法发〔2020〕7号
2020-02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① 确诊 / 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进入公共场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② 妨害疫情防控的暴力伤医、制售假劣防疫物资、哄抬物价、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按相应罪名严惩;③ 诈骗、聚众哄抢、破坏交通设施等涉疫犯罪依法从重;④ 依法严惩同时严格证据与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9号
2020-09-01 施行(2020修正) · 公安部
侦查阶段程序规范:管辖、立案、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移送审查起诉等;衔接《刑事诉讼法》与侦查实务。
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2020年·两高一部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两高一部 · 类别:定罪量刑 / 专项适用
① 盗窃、破坏正在使用机动车道上的窨井盖足以使车辆倾覆的,以破坏交通设施罪论处;② 人员密集场所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③ 其他场所明知会致人伤亡仍盗窃、破坏的,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论处;④ 窨井盖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以渎职罪论处;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法释〔2019〕16号
发布机关:最高法 · 类别:定罪量刑 / 专项适用
① 运动员及其辅助人员走私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以走私罪论处;② 非法经营兴奋剂目录限制买卖物质的,以非法经营罪论处;③ 组织未成年人、残疾人非法使用兴奋剂的,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论处;④ 在招生、公考等法定国家考试体育测试中组织考生非法使用兴奋剂的,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论;监管人员渎职的,以渎职罪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法释〔2019〕15号
2019-1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 20 万 以上、违法所得 1 万 以上等;② 2024 两高新规明确"涉卡"尺度。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法释〔2019〕15号
2019-1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设立用于违法犯罪网站/通讯群组、发布违法犯罪信息;② 同上解释。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法释〔2019〕15号
2019-1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致用户信息泄露/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等严重后果。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法释〔2019〕9号
2019-07-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明确「以其他方法操纵」七种情形:蛊惑交易、抢帽子交易(黑嘴荐股)、重大事件操纵、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恍骗交易(虚假申报)、跨期现货市场操纵等;② 明确「情节严重 / 特别严重」定罪量刑标准(成交额、违法所得倍数);③ 明确「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范围,新三板市场适用。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2019〕4号
2020-0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程序总规范:管辖、立案侦查(自侦)、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席法庭、认罪认罚案件办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等。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法释〔2019〕1号
2019-02-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POS机套现、公转私等)或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按非法经营罪论处;② 非法买卖外汇数额25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③ 二次以上未经处理的数额 / 违法所得累计计算。
非法放贷2019年·指导意见
2019-10-2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① 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出借资金 10 次以上、实际年利率超 36%;② 个人 放贷数额 200万违法所得 80万 或 对象 50人 或 后果严重入罪(单位标准 ×2);③ 依非法经营罪(第225条)论处。
认罪认罚从宽2019年·指导意见
2019-10-24 · 两高三部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① 认罪 + 认罚(接受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可从宽;② 量刑建议(一般应当采纳)、速裁/简易程序;③ 值班律师、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④ 辩护人独立辩护权与认罪认罚的衔接。
恶势力 · 软暴力 · 套路贷2019年·两高两部意见
2019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① 恶势力三人以上多次为非作恶;②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界限。
信用卡诈骗 · 妨害信用卡管理法释〔2018〕19号
2018-12-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 修正):① 伪造信用卡 1 张 即构罪;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足以伪造/使用;③ 恶意透支(非法占有为目的、超限额期限、经两次催收超 3 月)数额 5 万 以上。
虚假诉讼罪法释〔2018〕17号
2018-10-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或严重侵害权益即构罪;② 单位犯本罪;③ 与"套路贷"等竞合从一重。
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法释〔2018〕8号
2018-03-3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
① 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案件,定罪量刑应综合考量枪支数量、致伤力、主观认知、动机目的、违法所得等,避免唯数量论;② 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小的,可依法不起诉、免刑或缓刑;③ 涉案枪支鉴定应规范,防止机械适用1.8焦耳/平方厘米标准。
组织领导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发〔2018〕1号
2018-01-1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① 黑社会四特征(组织/经济/行为/非法控制);② 组织者领导者对全部罪行负责。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法释〔2017〕13号
2017-07-25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组织卖淫(管理控制 3 人 以上);② 引诱幼女卖淫从重;③ 明知有性病卖淫。
协助组织卖淫罪法释〔2017〕13号
2017-07-25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为组织卖淫招募/运送人员或提供其他协助。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释〔2017〕10号
2017-06-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行踪轨迹/通信内容/征信/财产信息 50 条、住宿/健康生理/交易信息 500 条、其他普通信息 5000 条 入罪;② 违法所得 5000 元 亦可;③ 履职服务中获取信息出售提供从重;④ 批量信息按查获数量直接认定。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释〔2017〕3号
发布机关:两高 · 类别:定罪量刑 / 专项适用
① 界定“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等神化首要分子、蛊惑蒙骗、发展控制成员);② 入罪情形:建立邪教组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发展成员 50 人以上、敛财 100 万元以上、制作传播宣传品达量等;③ 利用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的数量标准;④ 宽严相济:行为人真诚悔罪、退出邪教、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法释〔2017〕1号
2017-01-05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① 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逃匿死亡;② 违法所得没收审理。
严格排除非法证据2017年·规定
2017-06-27 · 两高三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① 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暴力威胁收集的证人证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物证书证,绝对或裁量排除;② 讯问录音录像、看守所体检记录;③ 庭前会议与庭审排除程序。
电信网络诈骗(意见一)法发〔2016〕32号
2016-12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①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诈骗,价值 3000 / 3万 / 50万 分别认定「数额较大 / 巨大 / 特别巨大」;② 二年内多次诈骗未经处理,数额累计计算;③ 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页面浏览5000次以上,以诈骗罪(未遂)论处;④ 从严惩处,责令退赔优先返还被害人。
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法释〔2016〕29号
2017-0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走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致使公私财产损失 30 万 以上或生态环境严重损害;②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法释〔2016〕28号
2017-0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收买即构罪;② 不阻碍返回/不阻碍解救可从轻;③ 数罪并罚情形。
拐卖妇女儿童罪法释〔2016〕28号
2017-01-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拐卖 1 人 即构罪;② 偷盗婴幼儿、拐卖多人等加重(10 年以上至死刑)。
非法采矿罪法释〔2016〕25号
2016-12-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情节严重」: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 10–30万元(各省定)、二年内受过两次处罚又犯、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等;② 价值认定(销赃数额、根据矿种品位折算);③ 与污染环境罪的竞合。
电子数据审查判断法发〔2016〕22号
2016-10-01 施行 · 两高三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① 电子数据范围(网页/邮件/通讯记录/电子交易等);② 收集提取(扣押原始介质/冻结/调取);③ 真实性完整性审查。
以审判为中心改革法发〔2016〕18号
2016-07-20 · 两高三部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① 侦查终结/起诉/审判证据标准统一;② 法庭质证、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法释〔2016〕17号
2016-12-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内陆水域非法捕捞 500 公斤 或 价值 5000 元 以上;② 禁渔区/期使用禁用工具;③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贪污贿赂犯罪法释〔2016〕9号
2016-04-18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贪污 / 受贿 3万 / 20万 / 300万 对应数额较大 / 巨大 / 特别巨大;② 挪用公款(非法活动5万、营利/超期3个月未还100万)、行贿(3万)、利用影响力受贿等标准;③ 赃款赃物追缴、违法所得没收。
毒品犯罪法释〔2016〕8号
2016-04-1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各品类毒品 数量大 / 数量较大 对应量刑档(海洛因为例 10克 / 50克);② 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容留他人吸毒的认定;③ 毒品 纯度折算(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④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等。
抢劫罪法发〔2016〕2号
2016-01-0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① 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数额巨大、抢劫致人重伤死亡、冒充军警、持枪、抢劫军用/救灾物资为加重处罚(10年以上至死刑);② 数额并非唯一标准,抢劫致人轻伤即既遂;③ 转化型抢劫(盗窃/诈骗/抢夺后当场暴力)的认定边界。
羁押必要性审查2016年·规定
2016 施行 ·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① 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② 应当/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变更建议。
涉案财物处置中办国办·2015
2015-01-24 · —
《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① 违法违规查封扣押冻结处置的禁止;② 先行变现、返还合法财产。
走私犯罪法释〔2014〕10号
2014-09-1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10万 以上入罪(单位 20万),并区分巨大/特别巨大;② 走私武器弹药、假币、文物、珍贵动物、淫秽物品等禁止进出口货物按数量/价值标准;③ 走私既遂与共犯。
走私废物罪法释〔2014〕10号
2014-09-1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走私国家禁止进口废物(危险性废物 5 吨 / 非危险性 25 吨 以上);② 与非法处置竞合。
抢夺罪法释〔2013〕25号
2013-11-18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数额幅度 1000 / 3万 / 20万,各省在幅度内确定;② 携带凶器抢夺依照抢劫罪(第263条)定罪处罚;③ 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等,「数额较大」按 50% 认定。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网络诽谤)法释〔2013〕21号
2013-09-1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同一诽谤信息点击 5000 次 / 转发 500 次 以上;② 编造虚假信息起哄闹事按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法释〔2013〕18号
2013-07-22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四类行为: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② 各自「情节恶劣 / 情节严重 /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认定标准(致 1 人轻伤或 2 人轻微伤、持凶器、针对老弱病残等);③ 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纠纷引发的一般不认定,经制止后继续的除外。
敲诈勒索罪法释〔2013〕10号
2013-04-27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数额 2000 / 3万 / 30万(上海 2000 / 3万 / 30万);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认定为「多次敲诈勒索」;③ 具有< b>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实施、以黑恶势力名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情形,「数额较大」按 50% 认定。
盗窃罪法释〔2013〕8号
2013-04-04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数额三档:全国幅度 1000 / 3万 / 30万,各省在幅度内确定(上海现行 2000 / 5万 / 40万,法〔2021〕155号);② 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不要求数额即构罪;③ 8 种情形「数额较大」按 50% 认定(曾受刑事处罚、一年内行政处罚、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突发事件地、弱势群体财物、医院病人财物、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欠薪)法释〔2013〕3号
2013-01-23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建工/欠薪)
①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各地一般1–5万元),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② 提起公诉前全额支付并承担赔偿责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减轻或免除;③ 单位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013年·两高解释
2013-09-3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② 致使航班延误、公共场所混乱等情形。
渎职刑事案件(解释一)法释〔2012〕18号
2013-01-09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明确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立案与加重标准(伤亡人数、经济损失30万以上 / 150万以上、恶劣社会影响等);② 徇私舞弊从严;③ 渎职同时受贿的择一重处;④ 法人 / 组织人员渎职追责。
妨害国(边)境管理法释〔2012〕17号
2012-12-2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领导、策划、指挥或首要分子指挥下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认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② 组织人数10人以上或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认定「人数众多 / 违法所得巨大」;③ 列举「偷越国(边)境」具体情形(无证、使用伪造证件、冒用他人证件、骗取出入境证件等)。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法释〔2011〕19号
2011-09-0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 非法控制:获取网络金融身份认证信息10组以上、其他500组以上、控制20台以上、违法所得5千或损失1万以上为「情节严重」;②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程序工具罪定罪标准;③ 掩饰隐瞒非法控制的系统控制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论;④ 界定「专门用于侵入的程序工具」「计算机病毒」等术语。
诈骗罪法释〔2011〕7号
2011-04-08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数额 3000 / 3万 / 50万 对应数额较大 / 巨大 / 特别巨大;② 电信网络诈骗按专门意见(入罪门槛 3000 元,酌情从严);③ 数额巨大/特别巨大可因< b>造成严重后果、诈骗弱势群体、以赈灾募捐名义等情形升档或从宽。
开设赌场罪(网络·跨境)法释〔2010〕40号·法发〔2020〕
2010 / 2020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网络赌博(法释〔2010〕40号)抽头 3 万 / 赌资 30 万 / 参赌 120 人;② 跨境赌博认定。
死刑案件证据规定法发〔2010〕20号
2010-07-01 施行 · 两高三部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① 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② 各类证据审查(口供排除印证、物证鉴定);③ 非法证据绝对排除。
非法经营罪(专营专卖·烟草)法释〔2010〕7号
2010-03-26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非法经营烟草,个人 5 万 / 单位 50 万 以上;② 查获烟丝/卷烟价值认定。
赌博罪法释〔2005〕3号
2005-05-13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聚众赌博(抽头 5000 元 / 赌资 5 万 / 参赌 20 人);② 以营利为目的。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释〔2001〕10号
2001-04-1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销售金额 5 万 以上;② "伪劣产品"认定(不合格、以假充真)。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医用器材罪法释〔2001〕10号
2001-04-10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医疗器械/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释〔2000〕36号·法释〔2005〕15号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①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 5 亩 / 其他耕地 10 亩 以上,改变用途造成毁坏。
交通肇事罪法释〔2000〕33号
2000-11-21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
① 死亡 1 人或重伤 3 人且负全责/主责、重伤 1 人且有酒驾/毒驾/无照/逃逸等 6 种情形入罪;② 逃逸或逃逸致人死亡升档(3–7年、7年以上);③ 单位主管人员、车主、承包人指使强令违章肇事的共犯认定。
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
— · —
①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多地 2 万 / 上海 5 万 起);② 五种情形(虚构单位/伪造票据担保、无履约能力诱骗、收受款物逃匿等);③ 与民事合同违约界限(非法占有目的)。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
— · —
①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2 万 以上);②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合同/证明文件、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
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
— · —
①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虚构标的、编造事故、故意制造事故等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个人 1 万 / 单位 5 万);② 单位犯本罪。
票据诈骗 · 金融凭证诈骗刑法第194条
— · —
① 明知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冒用他人票据等;② 数额 个人 5 万 以上入罪。
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
— · —
①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非法经营 20 万 或 违法所得 10 万 / 造成损失 50 万);② 与诈骗罪界限。
强迫交易罪刑法第226条
— · —
① 以暴力威胁强买强卖、强迫提供/接受服务,情节严重(造成损失 1 万 或 违法所得 1 万 / 多次);② 与抢劫界限。
串通投标罪立案追诉标准(二)
2022 修订 · 公安+检
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利益,中标金额 200 万 以上、或违法所得 10 万、或串通 3 次 以上、或造成损失 50 万 以上立案。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刑法第344条之一
2021 新增 · 《刑法修正案(十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刑法第342条之一
2021 新增 · 《刑法修正案(十一)》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在国家公园等核心保护区开垦/开发,情节严重。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
— · —
① 明知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
窝藏包庇罪刑法第310条
— · —
① 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作假证明;② 事前通谋以共犯论。
绑架罪刑法第239条
— · —
① 勒索财物或扣押人质;② 杀害/重伤被绑架人处无期/死刑;③ 《刑修(十二)》调整。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
— · —
① 非法扣押剥夺他人人身自由;② 有殴打侮辱从重;③ 致人重伤/死亡升档;④ 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按本罪(不定绑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刑诉法解释专章·检规定
— · —
① 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② 犯罪记录封存;③ 分案处理。
速裁程序刑诉法·2018 修
2018 施行 · —
① 可能判 3 年以下、事实清楚、认罪认罚;② 当庭宣判、简化流程;③ 与认罪认罚衔接。
缺席审判程序刑诉法·2018 修
2018 施行 · —
① 贪污贿赂/严重危害国安/恐怖活动逃逸境外的被告人;② 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委托/到场。
技术侦查措施刑诉法·规则
— · —
① 危害国安/恐怖/重大毒品/重大贪污贿赂等可技侦;② 批准手续、保密、作为证据。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诉法·规则
— · —
① 涉嫌危害国安/恐怖活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② 通知家属、折抵刑期。
暂予监外执行刑诉法·司解
— · —
① 严重疾病/怀孕哺乳/生活不能自理;② 交付执行前由法院决定、后由监狱/看守所提请。
死刑复核程序刑诉法·解释
— · 最高人民法院
①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法核准;② 复核合议庭、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意见。
刑事申诉 · 审判监督刑诉法·解释
— · —
① 当事人/近亲属申诉;② 法院再审、抗诉;③ 无罪判决国家赔偿。
跨境刑事案件协作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2018
2018 施行 · —
① 引渡/刑事司法协助;② 境外取证、追逃追赃。
辩护与法律援助刑诉法·解释·规则
— · —
① 值班律师、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可能判无期死刑/未成年/盲聋哑等);② 律师阅卷权、会见通信权;③ 辩护人独立辩护权。
非法持有毒品罪刑法第348条
— · —
① 非法持有海洛因、甲基苯丙胺 10 克 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② 持有大宗毒品可能推定贩卖(结合案情);③ 与运输毒品界限。
非法出版等非法经营法释〔1998〕30号
1998-12-23 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① 非法经营出版物,单位 15 万 / 个人 5 万 以上;②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形。
自首 · 立功从宽法释〔1998〕8号·法发〔2010〕60号
1998-05-09 / 2010-12-22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具体问题的意见》:①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首;② 特别自首(准自首);③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提供重要线索);④ 自首可从轻/减轻,犯罪较轻可免。
上海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沪高法(审)〔2014〕2号
2014-07-01 施行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① 上海法院量刑规范化基准文件,依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制定;② 量刑三步骤:确定量刑起点 → 基准刑 → 宣告刑;③ 覆盖盗窃、诈骗、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等常见犯罪的具体量刑起点与基准刑增加规则;④ 自首、从犯、未遂、未成年、老年、聋哑盲人等从宽/从重调节比例(如防卫过当减少基准刑 60% 以上或免除)。
上海量刑指导意见(二)实施细则沪高法〔2017〕496号
2017-12-19 印发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① 配套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② 明确危险驾驶罪(追逐竞驶、醉驾)量刑起点与从重情节;③ 涉非法集资类犯罪量刑起点与基准刑规则;④ 与沪高法(审)〔2014〕2号配套适用。
上海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意见沪检会〔2021〕5号
2021-07-09 施行 · 上海高院、市检、公安、司法
① 落地法〔2021〕155号批复,上海盗窃数额 2000 / 5万 / 40万(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② 多次盗窃(二年内三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零门槛入罪;③ 八类情形「数额较大」按 50%(即 1000 元)认定;④ 与法释〔2013〕8号配套。
上海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沪高法(审)〔2014〕2号(第九节)
2014-07-01 施行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① 数额较大起点 1 万元(四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起点),每增 1700 元加一月;② 数额巨大起点 10 万元(五至六年起点),不满 200 万每增 3 万加一月;③ 超 200 万在十至十五年幅度,一般不低于五年;④ 多次、救灾款物、用于违法犯罪等从重。
上海醉驾(危险驾驶)办案刑法第133条之一·沪高法〔2017〕496号
—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① 血液酒精含量 ≥ 80 mg/100ml 构成危险驾驶罪;② 沪高法〔2017〕496号明确醉驾量刑起点与从重情节(逃避检查、高速、营运车、事故等);③ 2023 两高两部意见统一从重/从宽标准;④ 与沪检会〔2021〕5号等证据规则衔接。
上海认罪认罚从宽尺度沪高法细则·沪检规则
—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① 依沪高法(审)〔2014〕2号及认罪认罚相关规则,从宽幅度与认罪阶段挂钩;② 一般犯罪充分体现从宽,严重暴力/毒品犯罪从严掌握;③ 同一行为不重复评价,择最有利情节;④ 细则未规定参照最类似情节,调整一般不超 5%。
上海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沪高法(审)〔2014〕2号
2014-07-01 施行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① 防卫/避险过当,一般减少基准刑 60% 以上或免除处罚;②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减少 30%–60%;③ 与《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衔接;④ 上海裁判实践强调「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上海特殊主体从宽规则沪高法(审)〔2014〕2号
2014-07-01 施行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① 未成年人:12–16 周岁减 30%–60%,16–18 周岁减 10%–50%;② 75 周岁以上故意犯减 40% 以下、过失犯减 20%–50%;③ 聋哑/盲人减 50% 以下,犯罪较轻减 50% 以上或免除;④ 未遂、从犯、预备等通用从宽比例详见细则。
安徽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安徽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安徽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北京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重庆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重庆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福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福建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福建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广东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广东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甘肃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甘肃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广西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贵州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贵州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贵州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海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海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海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湖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湖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湖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河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河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河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河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河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黑龙江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湖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湖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吉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吉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吉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江苏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江苏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江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江西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江西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辽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辽宁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辽宁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内蒙古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宁夏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青海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青海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青海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四川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四川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山东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山东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陕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陕西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陕西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山西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山西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天津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天津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天津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新疆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西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西藏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西藏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云南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云南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云南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
发布机关: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落地最高法法发〔2021〕21号)
① 依据最高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浙江高院制定本地落地细则,统一全省量刑尺度;② 明确 23 种以上常见犯罪(盗窃、诈骗、故意伤害、抢劫、毒品、职务侵占等)的量刑起点与基准刑;③ 规定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的宣告刑调节比例;④ 省高院指导意见供全省法院统一适用,是辩护中量刑协商与说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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